吉林市教育局 吉林市体育局
关于举办全市中小学生篮球比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体局,开发区教育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学校“阳光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我市中小学生篮球运动技术水平,吉林市教育局、吉林市体育局决定举办吉林市中小学生篮球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各部门和各学校按规程要求,积极组织参赛。
附件:1.2016年吉林市中小学生篮球比赛规程
2.2016年吉林市中小学生篮球比赛报名单
吉林市教育局 吉林市体育局
2016年10月10日
附件1
2016年吉林市中小学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时间地点
10月19至23日;吉林市第一中学体育馆。
二、分组及参赛办法
(一)比赛设市区高中男子组、职业学校男子组、市区初中男子组、市区小学男子组、县(市)高中男子组。
(二)参赛学校每组别可报1个队,每队可报运动员12名,领队、教练各1名。
三、运动员资格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在籍在校在读学生(学籍未在市教育局的不准参赛),并经医生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参加比赛。马上面临毕业年级的学生、寄读生、长旷生不准参赛。如发现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四、竞赛及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报名原则上需3队以上方可进行比赛。
(二)按报名队数多少决定比赛方法。6队以下实行单循环,7队以上实行分组循环,后交叉决定名次。
(三)循环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以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负来确定名次;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积分相等的队相互胜负场数多少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得失分率决定循环赛名次(得失分率=得分之和/失分之和),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四)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五)各组别按参赛队三分之一的比例给予奖励,并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六)各组别获得前三名的代表队评选优秀教练员(比赛结束后一周之内办理)。
五、报名及领队会议时间
(一)各县(市)区可以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比赛,每个组别限报一个队。直属学校可以直接报名参加。
(二)参赛单位于10月13日前将报名单发至邮箱twyc4@163.com,联系人:曲贺男。电话:62014238。
(三)10月17日上午9:00在吉林一中体育馆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同时交运动员学籍卡、报名单(一式两份,A4纸打印,学生姓名必须与学籍卡、身份证上姓名相符)及身体健康证明、参加保险证明。逾期报名概不受理。
六、经费
各队经费自理。
七、要求
(一)报名单必须经本单位领导审查、签字,加盖公章。
(二)各队领队要随队参赛,确保运动员参赛期间安全。
(三)所有参赛队员必须在当地保险部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否则不准参赛。
八、本规程未尽事宜,在领队会上说明。
附件2
2016年吉林市中小学生篮球比赛报名单
序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日 |
年、班 |
班主任签字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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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组别: 领导签字:
领队: 联系方式:
教练: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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