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吉林市第22届全国推广
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2019年9月16日至22日是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通知精神,我市制定了《吉林市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市教育局
2019年8月29日
吉林市第22届全国推广
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推普周活动作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基本措施之一,在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强化国民语言规范意识、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第22届全国推普周定于2019年9月16日至22日举办。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9〕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能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主题
普通话诵七十华诞,规范字书爱国情怀。
三、活动安排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进行积极宣传,要紧扣推普周宣传主题,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利用推普周的宣传平台,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核心内容,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提升各单位工作质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诵读、书写、演讲、写作、语言类表演等多种语言文化实践形式,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为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自信提供有力支撑。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推普周期间,以热爱祖国语言文字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为内容,开展群众性宣传和咨询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开展广场表演和宣传及咨询活动;组织相关主题班会、团会、队会,利用校报、板报、墙报、手抄报、广播站和网络等校园媒体开展学习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知识的活动;悬挂标语条幅、宣传海报,营造宣传氛围。
(三)市教育局和市语委办将在推普周活动期间,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地各校推普周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巡视、观摩、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围绕主题,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要紧扣主题,围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优秀革命传统,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写、讲解等相关活动,把推普宣传与爱国主义相结合。
(二)局校联动,汇集力量提升推普成效。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相关学校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认真组织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
(三)局校统筹,推普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坚持共享发展,在夯实城市推普工作基础的同时,按照《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强化对贫困地区的推普工作力度,加大推普脱贫攻坚实施强度,不断提高城乡人民群众对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重要性的认识,提升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
(四)创新方式,切实增强宣传活动实效。创新活动内容、载体和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为我市语言文字事业做出贡献。
(五)制定方案,强化经验总结和报送。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根据本方案精神制定本地、本单位推普周活动方案,并于9月6日前上报市语委办,推普周总结请于9月25日前报市语委办。
联系人:杨竞南 刘彤苑;联系电话:0432-62042166;电子邮箱:jlspth@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