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全市学校夏季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夏季来临,气温迅速升高,学生户外活动增多,溺水进入高发季,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发布2019年1号预警要求,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汲取往年学生溺水教训,坚决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安全。为切实做好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夏季防溺水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落实学生监管责任
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夏季防溺水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各类溺水事故发生的时段、地域及溺水原因等情况,及时发出风险提示和预警,通过事故警示,提示学生私自下水游玩的极端危险性,教育学生远离危险水域。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尤其是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要强化家长(委托监护人)对学生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督促家长多陪伴孩子,看管好孩子。
二、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本地公安、水利、应急和气象等部门对本辖区内河流、湖泊、坑塘等重点区域进行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特别是学校要摸清学生上下学途径路段的水情,提请当地有关部门在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设置防护装置和警示标识,采取得力措施,加强防范。
三、突出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夏季防溺水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组织开展夏季预防溺水的宣传教育工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加盖市教育局公章的《致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位学生家长手中,并按要求收好回执,做到不漏一人。各级各类学校要在近期组织召开一次专题班团(队)会,出一期专题宣传栏,做到至少每周提醒一次,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开展防溺水“六不”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提高学生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护能力。
附件:致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
吉林市教育局
2019年5月14日
附件
致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幼儿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和幼儿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夏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事故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全市中小学生和幼儿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吉林市教育局
2019年5月14日
回 执
学校已通过 家访、 召开家长会、 邮寄的方式将《致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交给我,我认真阅读了信的内容,了解了预防溺水相关要求,一定承担起监护责任,确保孩子的安全(请在 处划√)。
学校名称: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