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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防灾减灾日和防灾减灾宣传周有关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     时间:2019-04-30 09:15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防灾减灾日

和防灾减灾宣传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意义重大。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周”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教安办函〔201912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防灾减灾日”和“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

今年512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5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视程度,将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81010日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学校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单位,是广大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的重要场所,是防灾减灾的前沿阵地,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扎实做好灾害防御和救灾救助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切实把做好“防灾减灾日”和“防灾减灾宣传周”各项工作作为维护师生利益,保证师生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要动员每名师生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各项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整合各类减灾资源,落实各项减灾措施,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御体系,增强学校的综合减灾能力,为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防灾减灾日”和“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紧紧围绕“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这一活动主题,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把宣传教育作为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丰富宣传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做到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全覆盖。一是充分发挥广播、网络的宣传教育和灾害视频、图片的警示教育作用,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二是在“防灾减灾日”和“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要突出主题,组织做好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等各类自然灾害和火灾知识及防范应对措施的宣传普及;三是要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的宣传优势,推动防灾减灾知识和政策法规宣传进校园,将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真正做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总体教育目标;四是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充分发挥各类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基地、纪念馆、体验馆等校外资源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通过现场观摩学习、专题知识讲座、科普展览和现场咨询等方式,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营造全体师生参与防灾减灾的文化氛围。

三、深入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常态减灾”是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基础,要把各项基础工作做扎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市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和深刻教训,开展一次校园灾害风险辨识与评估。要以“防灾减灾日”和“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为契机,联系应急、规划和自然资源、气象等专业部门,组成督查检查小组,对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设施及学校周边山体、建筑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不遗漏一栋校舍、不放过一处隐患,对排查出的灾害风险隐患,要编制校园灾害风险清单,摸清灾害风险底数,提出有针对性地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进度,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要突出重点,不断提高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设,尤其对校园周边存在的灾害隐患,要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提醒师生避让,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

四、切实加强防灾减灾制度化建设

落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教育系统防灾减灾第一责任人和各级各类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学校防灾减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救灾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细化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教师和宿舍管理人员维护秩序、应急抢险和紧急救护的职责。

五、积极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工作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要在512日前,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针对地震、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等事故,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通过演练让广大师生熟悉各类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寄宿制学校要组织夜间条件下的应急逃生疏散演练。演练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六、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发挥专家学者的决策支持作用,尊重科学,依靠法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和综合防范措施,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好今年的“防灾减灾日”和“防灾减灾宣传周”的各项活动,宣传周结束后于514日前将活动总结(附活动照片)报送至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联系人:崔宇;联系电话:62048175;电子邮箱:jljyaq@163.com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30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防灾减灾日和防灾减灾宣传周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