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声 明
近期,市教育局接到群众反映,个别房地产企业在销售时宣传所售房屋是某某学校学区,或宣传某某学校入驻某某地产开发项目,这些宣传内容已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四条中第四项规定,其行为涉嫌对规划和建设中的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
在此,我局郑重声明:学区划分以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区划分方案为准,入驻教育机构以审批部门的正式文件为准。个别开发商擅自发布涉及教育的信息,我局不予承认,一律无效。义务教育阶段有关招生及学区划分信息可关注“吉林市智慧教育云平台”点击“招生入学管理”查询。
特此声明。
吉林市教育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