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
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补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所属教师进修学校,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学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按照省教育厅《吉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重新认定和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吉教师办函〔2019〕1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省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保持省骨干教师队伍数量和学科分布相对稳定合理,在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重新认定的基础上,根据空缺数量补选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我市此次补选8人。
一、推荐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师进修院校参评中小学职称系列的教师。
二、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风范,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2.原则上女45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下,教龄5年以上,身心健康,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乡村工作10年以上教师或特别优秀的青年教师职称可适当放宽,但要从严掌握。
3.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市(州)级学科骨干教师,能够积极承担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的工作。
4.近3年来,每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并取得合格证书。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能力,取得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合格证书。
5.近3年来,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做过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教育教学实际效果好,得到学校、同行、学生和家长的认可。
6.近3年来,参与县级以上(含县级)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或在市(州)级以上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教学论文或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三、推荐办法
1.根据缺额补充原则,推荐中小学幼儿园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2.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选的数量、学段、学科应依据我市骨干教师缺额情况采取按数量、学段、学科等额补选的原则补选。
3.为落实《吉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强各地乡村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各市(州)推荐名额中的20%原则上要专门用于乡村教师。
四、推荐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选拔、逐级推荐的程序进行。县(市)区和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通过资格审查、骨干作用、教学答辩、理论测试等方式,确定推荐对象,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负责对本校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审核推荐。
五、培训认定
省教育厅组织推荐对象审核,对审核合格的推荐对象开展培训认定。
六、名额分配
(一)我市拟补充名额如下:
学段 |
学科 |
人数 |
学段 |
学科 |
人数 |
小学 |
语文 |
1人 |
高中 |
英语 |
1人 |
数学 |
1人 |
物理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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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1人 |
信息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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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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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
音乐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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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额分配
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结合本区域本单位实际情况,限报1人(学段学科自定)。同等条件下乡村教师优先。
七、材料报送
(一)报送《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汇总表》(附件1)《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2)各一式一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1.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市骨干证、继续教育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合格证书。2016年以后的各类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
2.材料复印件请按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业务获奖证书、科研(立项、结题、成果)、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文章)、著作、教学参考书等顺序排列,各类证书按国家、省、市顺序排列,各级别证书按获得时间排列。(请将市级骨干认定证书排在所有材料第一页。)所有材料验原件,原件与复印件顺序要一致。
3.证明材料由教师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以复印件形式提供(加盖审核部门公章)。证明材料要与附件2填报内容一致,相关证明材料不再退回。
八、有关要求
1.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进行重新认定和补充,是加强我省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要“一票否决”,推荐对象上报前要进行公示。
2.要严格控制校级领导推荐比例。上报的校级领导人选须正在兼课,且每周课时量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的50%,推荐比例严格控制在推荐总数的10%以内。
3.要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材料。9月3日前,以县区为单位报送《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汇总表》(附件1)《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局直属学校、市民办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报送。联系人:赵继红,联系电话:62049388,电子信箱:spc278@163.com。
附件:1.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汇总表
2.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3.填表说明
吉林市教育局
2019年8月29日
附件1
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汇总表
市(州)教育局:(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 |
学段学科 |
职称 |
职务 |
联系电话(手机) |
工作单位 |
市骨干证书 取得时间 |
是否乡 村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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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学段填写:如,小学数学,初中英语,高中语文。出生年月填写:如,1985.12。职务填写:校长或教师。
附件2
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推荐表
(2019年)
市 (州) :
县 (市、区):
学 校 名 称:
姓 名:
职 务:
任 教 学 段:
任 教 学 科:
现专业技术职称:
年 月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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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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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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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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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毕业时间 |
毕业学校 |
专 业 |
学 制 |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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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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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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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教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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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来 何时受何 荣誉称号 或奖励 |
时间 |
荣誉称号 |
授奖部门 |
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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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来县(市、区)级以上公开教学情况 |
时间 |
教学内容 |
组织部门 |
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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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来承担县(市、区)级以上教师培训情况 |
时间 |
讲课专题内容 |
组织部门 |
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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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来承担县(市、区)级以上送教下乡情况 |
时间 |
讲课内容 |
送教地点 |
组织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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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来指导青年教师情况 |
起止 日期 |
指导对象和内容 |
指导形式 |
成绩及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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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来的科研成果 |
论文、专著及教材 科研课题(名称) |
何时、何出版社、何种刊物 上发表,课题验收单位 |
本人在其中的作用 |
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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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鉴定 (主要是师德、骨干教师发挥作用情况、同行及学生(幼儿)及家长认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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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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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单位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填表说明
1.学校名称填写学校全称,应与学校公章名称相同。
2.姓名与身份证名相同,二字名中间不加空格。出生年月前四位为年,后两位为月,如:XXXX.XX,月份不满两位,个位前需加零。
3.任教学段指小学、初中、高中、幼儿园。填表中教师应按现授课年级所处学段进行填写,跨学段的学科教研员自选一个主要负责的学段或领域填写;幼儿园的任教学科指学前教育,任教学段指幼儿园专属的各年段名称。任教年限填写担任教师的年限。
4.各学段学科名称
幼儿园学段:托班(2~3岁);小班(3~4岁);中班(4~5岁);大班(5~6岁)。领域名称:健康、科学、社会、语言、艺术五大领域。
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科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
初中: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生物、物理、化学、英语、日语、俄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
高中:语文、英语、日语、俄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
5.专业技术职称(职称)以人事部门规定的职称序列名称为准,如:小学X级,中学X级。
6.学历一栏中所需的毕业学校名称、专业、学历、学位等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上的名称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