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第四届吉林市
“科研之星”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研教师队伍建设,激发教师科研热情和动力,增强教师教育科研素养和能力,提升教师教育科研成果和水平,打造一支热爱教育科研、潜心教育科研、奉献教育科研的教师队伍,吉林市教育局决定开展第四届吉林市 “科研之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科研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突出。
(二)具有坚实的教育科研理论基础和强烈的教育科研意识,能自觉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积极主动参加各级科研活动,在学校教育科研中积极发挥骨干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
(三)积极参与市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近5年来科研成果获得市级以上奖励或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四)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且教龄在5年以上,前三届“科研之星”已当选的,也可申报。
三、评选程序
(一)单位初评(5月10日至6月上旬)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组织推荐和参评,经本单位集体研究确定后统一上报。申报材料以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为单位于6月13日前报送至吉林市教育科学研究所404室(电子版传至jlsjiaokeban@126.com);联系人,李覃;联系电话,66577815。
申报材料为:参评人申报表;佐证材料(包含“十三五”承担或参与课题的立项材料封面和主要研究人员名单页复印件;发表文章的刊物封面、目录及文章全文复印件)。
(二)条件审核(6月13日至6月21日)
吉林市教育局成立第四届吉林市“科研之星”评选活动组织机构,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推荐的参评人员,按评选条件与相关要求进行审核,确定入围理论考核的参评人选。
(三)理论考核(9月12日)
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核心概念解释、如何选题、关于课题论证与设计、科研与教学如何有机结合、科研成果如何有效转化等。(参考书目:《教师做科研》—过程、方法与保障,李臣之主编,2010年,海天出版社)
(四)组织答辩(9月26日至27日)
主要内容包括:结合自己主持或参与的规划课题及研究成果,针对专家提问进行答辩。
(五)公示认定(10月上旬)
按照理论考核和答辩的总成绩,择优提出拟评选表彰人选,经吉林市教育局研究确定,并经公示合格后,最后认定表彰第四届吉林市“科研之星”教师。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吉林市教育局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评选活动指导组和评审组,成员如下:
(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枢成 吉林市教育局党委常委、副局长、调研员
成员:王 琳 吉林市基础教育处处长
李 智 吉林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张国慧 吉林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
李 锐 吉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处长
王春峰 吉林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二)指导组
成员由吉林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相关人员担任。
(三)评审组
成员由评选活动领导组成员、市教育教学专家、市名优校长及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相关人员等组成。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第四届吉林市“科研之星”教师评选活动。此次评选活动是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科研工作水平、优化教师队伍建设的一次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一把手亲自抓,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坚持标准,从严把关。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参评人选的质量。对参评教师存在师德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加大宣传,形成氛围。要结合这次评选活动,认真总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努力形成“教育发展、科研先行、比学赶超、创新引领”的良好氛围。
附件:1.第四届吉林市“科研之星”教师评选活动推荐名额分配表
2.第四届吉林市“科研之星”教师评选申报表
3.第四届吉林市“科研之星”教师评选推荐名单汇总
表
吉林市教育局
2019年5月10日
附件1
第四届吉林市 “科研之星”教师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拟推荐名额 |
局直属学校 |
140(1-3人/校) |
永吉县 |
30 |
舒兰市 |
30 |
磐石市 |
30 |
蛟河市 |
30 |
桦甸市 |
30 |
船营区 |
15 |
昌邑区 |
15 |
龙潭区 |
15 |
丰满区 |
15 |
高新区 |
4 |
经开区 |
3 |
民办校 |
3 |
附件2第四届吉林市“科研之星”教师评选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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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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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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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小二寸彩照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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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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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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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以来 工作业绩 (不超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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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以来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规划课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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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以来与本人研究课题有关的成果发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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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第四届吉林市“科研之星”教师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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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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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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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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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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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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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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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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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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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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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