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部署

  •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     时间:2019-05-06 11:03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教育信息化创新

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

为推进教育信息化2.0行动,培育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典型,吉林市教育局决定启动“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试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和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三大核心,根据“创新有特色、成效可考核、经验能推广”的总体思路,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创新。2019年,首批遴选1020所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试点学校,通过三年滚动实施,以点带面,从线到片,培育一批创新应用示范学校,探索全市教育信息化应用的新模式。

二、试点内容

(一)试点学校的申报

1.申报条件

1)网络配置。学校要建立覆盖所有教室和应用终端的校园网,互联网接入速率不小于100M。学校、教师、学生必须在吉林市智慧教育云平台开通网络学习空间。

2)硬件配置。学校要建成多媒体教室, 实现教学资源“班班通”,至少有一间精品录播教室。

3)特色配置。学校要建有创客实验室或创新实验室或智慧教室或其它特色配置。

2.申报方向

申报时建议参考以下十个大方向,也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方向。

1)基于云平台的智慧校园建设管理应用试点。

2)“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应用试点。

3)创客空间建设应用试点。

4)翻转课堂在教学中的应用试点。

5STEAM教育在教学中的应用试点。

6)在课堂教学中引入3D打印活动的应用试点。

7)在课堂教学中开展机器人教育的实践应用试点。

8)在课堂教学中开展编程培训和实践活动的应用试点。

9)大学区网上联合教研应用试点。

10)基于大数据下的人工智能和学情分析、学法指导、学业评价等探索与实践应用试点。

学校只能申报一个方向,要以小课题的形式进行研究,具有可操作性,题目自拟。申报领域要与未来发展相吻合,有专兼职教师开展相应活动或课程,并取得一定进展。

(二)试点学校的审批

按照学校申报,县(市)区推荐,市级评选的程序,市教育局对学校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到申报学校实地考查,将符合条件的学校审核批准为试点学校。
 
(三)试点学校的验收

试点工作周期为3年。市教育局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对试点学校进行项目抽查和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指导、督促和动态调整。本着“成熟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最终通过验收的试点学校,市教育局将授予“吉林市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称号,并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相关评比活动。市教育局还将对试点学校每年额外给予设备专项奖补,重点支持试点学校进行成果推广和示范引领辐射。
   
三、试点要求

(一)各县(市)区和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宣传动员。试点学校要明确一名校级领导担任负责人,一名中层担任联络人,指定业务部门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推进试点工作。

(二)市教育局定期举办应用课例评比、课程资源交流、专家进校园等活动,指导试点学校工作,并长期进行技术支持。

(三)试点学校要建立申报方向的特色网络学习空间。试点教师要依托吉林市智慧教育云平台进行在线备课、网络教研、在线学习、在线测评,探索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的有效模式,组织引导学生开展以手机、平板等移动学习终端为载体的个性化学习。

(四)申报学校请于525日前将“吉林市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试点工作”申报书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到吉林市教育信息中心,电子版发到邮箱24752752@qq.com;联系人:史文东 许永涛;电话:62076689

 

附件:“吉林市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试点工作”申报表

 

                               吉林市教育局

                              2019年5月6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