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吉林市教师教育教学技能
“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暨星级教师
评选报名及考试的通知
为确保2019年吉林市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暨星级教师评选的顺利进行,特下发此通知。
一、 报名时间地点
(一) 时间
2019年星级教师评选报名将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如下:
日期 |
对 象 |
4月10日 |
参评特殊贡献的教师、已获得星级教师称号申报晋级评选的教师 |
4月25日 |
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2019年参评教师(含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 |
4月26日 |
县(市)区2019年参评教师(含农村一线教师、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 |
(二)地点
吉林市教育学院继续教育部(南楼202、203室)
二、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已获得星级教师称号申报晋级评选教师
1.填写《星级教师评选申报汇总表》,注明已获得荣誉的时间、层级、类别、理论考试情况等;填写《身份证复印件汇总表》,由学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未通过理论考试的教师,还需填写《理论考试留存页》。
2.4月10日,各单位按学段统一上传《星级教师评选申报汇总表》至指定的学段(系列)邮箱,《身份证复印件汇总表》及《理论考试留存页》于4月25日、26日同本年度参评教师材料一起提交。
(二)2019年参评教师
1.特殊贡献系列:各市直学校、各县(市)区按照以下推荐条件,推荐一名教师参加评选(不占本单位星级教师申报分配名额,没有符合条件的不用推荐)。评选结果将在4月25日前公布,没评上的教师还可参加其他系列的申报(占本单位名额)。
推荐条件:
(1)教龄满30年以上,且现任班主任工作的一线任课教师;
(2)德高望重,学科领域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力大、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3)在学校各项工作中敢于担当,勇挑重任,是学校教书育人的典范;
(4)有爱心,学生拥戴,家长认可,校内威信高。
2.农村一线教师系列:各县(市)区推荐1名扎根乡村一线、矢志不渝、业绩突出的教师参加评选(不占县市区推荐名额)。
3.35 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系列:各单位推荐人数不低于星级教师申报分配名额的20%(占本单位名额)。
4.参评教师按照参评类别填写相应的《星级教师评选申报审批表》,附与填报内容相匹配的佐证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由学校领导审阅签字并加盖公章。
5.各单位按学段统一上传《星级教师评选申报汇总表》至指定的学段(系列)邮箱。
6.承诺书由本人签字,一式两份,市教育局和承诺人各执一份,报名时上交备案。
7.各县(市)区教育局、完中学校、九年制学校需按学段分别上报材料。
学段(系列) |
负责人 |
QQ邮箱 |
QQ群号 |
电 话 |
特殊贡献 |
王福文 |
478506957@qq.com |
793649982 |
18543221307 |
农村一线 |
王福文 |
478506957@qq.com |
609211186 |
18543221307 |
学前 |
王 蕊 |
1157401294@.com |
863949428 |
18543221318 |
小学 |
张 虹 |
1368851677@qq.com |
476792038 |
13364400018 |
初中 |
熊斯曼 |
80900120@qq.com |
476533266 |
18543221310 |
高中 |
焦 云 |
415870210@qq.com |
795128634 |
18543221308 |
中职 |
张立红 |
605404327@qq.com |
798737443 |
18543275737 |
8.参评教师注明“学校+姓名”加入所在学段QQ群。
9.各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材料申报工作,按时上报,未在规定时间上报或上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各学段或类别收取材料负责人见下表:
三、理论考试
(一)参加人员
1.2019年参评教师;
2.已获得三星级教师称号未通过理论考试并申报本年度晋级评选的教师。
(二)时间地点
2019年5月11日。地点见准考证。
(三)领取准考证
时间:5月9日上午9点—下午4点。
地点:吉林市教育学院教务处(南楼206室),联系电话:62042812。
未尽事宜联系吉林市教育学院继续教育部,联系人:王福文、张姝佳,联系电话:62042813。
附件:1.吉林市2019年“星级教师”申报名额分配表
2.吉林市2019年《星级教师评选申报审批表》(特
殊贡献教师、农村一线教师、35周岁以下青年教
师)
3.吉林市2019年《星级教师评选申报汇总表》
4.吉林市星级教师评选《身份证复印件汇总表》
5.吉林市星级教师评选《理论考试留存页》
6.吉林市教育局教师荣誉称号退出机制及承诺
书
吉林市教育局
2019年4月4日
附件1
吉林市2019年“星级教师”申报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名额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名额 |
1 |
吉林市第一中学 |
9 |
30 |
吉化第九小学校 |
2 |
2 |
吉林毓文中学 |
6 |
31 |
吉林特殊教育实验学校 |
2 |
3 |
吉林市第二中学 |
4 |
32 |
吉林市幼儿园 |
1 |
4 |
吉林市第四中学 |
4 |
33 |
吉林市实验幼儿园 |
1 |
5 |
吉林市第十二中学 |
4 |
34 |
吉林市朝鲜族幼儿园 |
1 |
6 |
吉林市第十八中学 |
3 |
35 |
吉林女子学校 |
7 |
7 |
吉林市朝鲜族中学 |
3 |
36 |
吉林机电工程学校 |
5 |
8 |
吉林市田家炳高级中学 |
4 |
37 |
吉林省城市建设学校 |
6 |
9 |
吉林市实验中学 |
4 |
38 |
吉林工贸学校 |
6 |
10 |
吉林市第三中学 |
2 |
39 |
吉林信息工程学校 |
4 |
11 |
吉林市第十三中学 |
4 |
40 |
吉林经济贸易学校 |
3 |
12 |
吉林市第五十五中学 |
2 |
41 |
吉林财经学校 |
3 |
13 |
吉化第一高级中学校 |
7 |
42 |
吉林工业经济学校 |
4 |
14 |
吉化第三中学校 |
4 |
43 |
吉林石化工程学校 |
3 |
15 |
吉林市第五中学 |
5 |
44 |
吉林机械工业学校 |
3 |
16 |
吉林市第九中学 |
5 |
45 |
吉林轻工业学校 |
1 |
17 |
吉林市第二十三中学 |
2 |
46 |
永吉县教育局 |
20 |
18 |
吉林市第五十八中学 |
1 |
47 |
舒兰市教育局 |
34 |
19 |
吉林市六十一中学 |
1 |
48 |
磐石市教育局 |
35 |
20 |
吉化第六中学校 |
4 |
49 |
蛟河市教育局 |
28 |
21 |
吉林市通潭实验学校 |
2 |
50 |
桦甸市教育局 |
35 |
22 |
吉化第九中学校 |
5 |
51 |
船营区教育局 |
18 |
23 |
吉林市第一实验小学 |
5 |
52 |
昌邑区教育局 |
18 |
24 |
吉林市第二实验小学 |
3 |
53 |
龙潭区教育局 |
12 |
25 |
吉林市朝鲜族实验小学 |
1 |
54 |
丰满区教育局 |
10 |
26 |
吉化第一实验小学校 |
3 |
55 |
高新区教育局 |
4 |
27 |
吉化第二小学校 |
3 |
56 |
经开区教育局 |
2 |
28 |
吉化第三小学校 |
3 |
57 |
市属民办学校 |
3 |
29 |
吉化第六小学校 |
3 |
|
|
|
附件2
吉林市2019年“星级教师”评选
申 报 审 批 表
县 ( 市 ) 区: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
任 教 学 段:__________________
学 科 专 业: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说 明
1.表内所填写内容,除本人自然状况外,为近三年(2016 — 2018)以来的工作业绩。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是哪一级就在省 ○ 、 市 ○划“√”,否则不填。
2.教育教学情况:测评满意率按实际调查结果填写;教学质量按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填写;班主任工作按是否担任填写。
3.“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参与情况:获奖情况按参加专项活动的层级填写;学校名次按活动原始排序填写。
4.教育教学成果:学校、县(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选最高级别奖励填写一项。
5.科研成果:参加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已结题或获得优秀成果奖。
6.专业发展:填写参加各级各类教师专业发展研修活动,选择最高级别填写一项。
7.综合奖励:填写荣获县(市)区政府及以上级别的嘉奖。选择最高级别奖励填写一项。
8.此表一式二份,必须以A4纸规格电脑双面打印输出,左侧装订成册。一份上交吉林市教育局审核,另一份返回教师所在单位或县(市)区教育局存档。
9.所填事项除自然情况外,均要辅以佐证材料复印件,按表内填写先后顺序,以A4纸规格复印一份,左侧装订。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小二寸
近期正面 免冠照片 |
||||||
政治面貌 |
|
民族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
职 称 |
|
教 龄 |
|
|||||||||
骨干教师 |
省 ○ 市 ○ |
学科带头人 |
省 ○ 市 ○ |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
|||||||||
教育教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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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测评满意率 |
教学质量 |
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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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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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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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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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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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专题 |
获奖情况 |
学校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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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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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时间 |
奖励内容 |
颁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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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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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时间 |
奖励内容 |
颁奖机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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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发展 |
||||||||||||
培训时间 |
培训内容 |
培训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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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综合奖励 |
||||||||||||
获奖时间 |
奖励内容 |
颁奖机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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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承 诺 |
本人承诺在申报过程中诚实守信,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申报材料均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及违纪违规行为,自愿取消本人参评资格,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学 校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
||||||||||
县(市)区教 育 局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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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教 育 局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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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2019年“星级教师”评选
申 报 审 批 表
(特殊贡献教师)
县 ( 市 ) 区: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
任 教 学 段:__________________
学 科 专 业: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说 明
1.表内所填写内容,除本人自然状况外,为从教以来主要工作业绩。
2.教育教学情况:按学年度实际工作分工填写,完成六个学年度。班主任工作按是否担任填写。
3.教书育人:简述从教以来“铸师魂、立师德”典型事迹及所获得荣誉。
4.教学业务:概述从教以来在“炼师能、修师慧”突出表现及取得的成绩。
5.教育科研:摘要从教以来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的教科研成果,课题研究、著书立说及论文发表等情况。
6.指导培养教师:简述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专业成长情况。
7.社会兼职及其他:概括“献师爱、做师表”公益行为带来的积极社会影响。
8.此表一式二份,必须以A4纸规格电脑双面打印输出,左侧装订成册。一份上交吉林市教育局审核,另一份返回教师所在学校或县(市)区教育局存档。
9.所填事项除自然情况外,均要辅以佐证材料复印件,按表内填写先后顺序,以A4纸规格复印一份,左侧装订。
10.在身份证复印件装订处,以A4纸规格附本人身份证带照片面等比例清晰扫描件一份。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小二寸
近期正面 免冠照片 |
||||||
政治 面貌 |
|
民族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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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
教 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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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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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教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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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课程名称 |
授课对象 |
授课班数 |
学时数 |
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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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业绩(每项内容限1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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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书 育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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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学 业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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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科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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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导 培 养 教 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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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兼 职 及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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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承 诺 |
本人承诺在申报过程中诚实守信,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申报材料均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及违纪违规行为,自愿取消本人参评资格,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 校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县(市)区教 育 局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市 教 育 局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身份证复印件装订处
身份证带照片面扫描处(标准为等比例:尺寸为 8.5×5.5cm)
|
吉林市2019年“星级教师”评选
申 报 审 批 表
(农村一线教师)
县 ( 市 ) 区: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
任 教 学 段:__________________
学 科 专 业: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说 明
1.表内所填写内容,除本人自然状况外,皆为近三年(2016— 2018)以来的工作业绩。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是哪一级就在省 ○ 、 市 ○划“√”,否则不填。
2.教育教学情况:测评满意率按实际调查结果填写;教学质量按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填写;班主任工作按是否担任填写。
3.“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情况:按参与层级填写,是校级还是县(市)区级。
4.教育教学成果:学校、县(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选最高级别奖励填写一项。
5.科研成果:参加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已结题或获得优秀成果奖。
6.专业发展:填写参加各级各类教师专业发展研修活动,选择最高级别填写一项。
7.综合奖励:填写荣获县(市)区政府及以上级别的嘉奖。选择最高级别奖励填写一项。
8.附扎根农村一线、矢志不渝从教业绩材料一份(3000字)。
9.此表一式二份,必须以A4纸规格电脑双面打印输出,左侧装订成册。一份上交吉林市教育局审核,另一份返回教师所在单位或县(市)区教育局存档。
10.所填事项除自然情况外,均要辅以佐证材料复印件,按表内填写先后顺序,以A4纸规格复印一份,左侧装订。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小二寸
近期正面 免冠照片 |
|||
政治面貌 |
|
民族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
职 称 |
|
教 龄 |
|
||||||
骨干教师 |
省 ○ 市 ○ |
学科带头人 |
省 ○ 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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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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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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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测评满意率 |
教学质量 |
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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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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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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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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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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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专题 |
获奖情况 |
学校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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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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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时间 |
奖励内容 |
颁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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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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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时间 |
奖励内容 |
颁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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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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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 |
培训内容 |
培训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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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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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时间 |
奖励内容 |
颁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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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承 诺 |
本人承诺在申报过程中诚实守信,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申报材料均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及违纪违规行为,自愿取消本人参评资格,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 校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县(市)区教 育 局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市 教 育 局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业绩材料(3000字以内)可加附页
|
吉林市2019年“星级教师”评选
申 报 审 批 表
(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
县 ( 市 ) 区: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
任 教 学 段:__________________
学 科 专 业: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说 明
1.表内所填写内容,除本人自然状况外,皆为近三年(2016— 2018)以来的工作业绩。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是哪一级就在省 ○ 、 市 ○划“√”,否则不填。
2.教育教学情况:测评满意率按实际调查结果填写;教学质量按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填写;班主任工作按是否担任填写。
3.“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情况:按参与层级填写,是校级还是县(市)区级。
4.教育教学成果:学校、县(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选最高级别奖励填写一项。
5.科研成果:参加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已结题或获得优秀成果奖。
6.专业发展:填写参加各级各类教师专业发展研修活动,选择最高级别填写一项。
7.综合奖励:填写荣获县(市)区政府及以上级别的嘉奖。选择最高级别奖励填写一项。
8.此表一式二份,必须以A4纸规格电脑双面打印输出,左侧装订成册。一份上交吉林市教育局审核,另一份返回教师所在单位或县(市)区教育局存档。
9.所填事项除自然情况外,均要辅以佐证材料复印件,按表内填写先后顺序,以A4纸规格复印一份,左侧装订。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小二寸
近期正面 免冠照片 |
|||
政治面貌 |
|
民族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
职 称 |
|
教 龄 |
|
||||||
骨干教师 |
省 ○ 市 ○ |
学科带头人 |
省 ○ 市 ○ |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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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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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测评满意率 |
教学质量 |
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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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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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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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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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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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专题 |
获奖情况 |
学校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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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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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时间 |
奖励内容 |
颁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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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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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时间 |
奖励内容 |
颁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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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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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 |
培训内容 |
培训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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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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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时间 |
奖励内容 |
颁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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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承 诺 |
本人承诺在申报过程中诚实守信,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申报材料均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及违纪违规行为,自愿取消本人参评资格,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 校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县(市)区教 育 局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市 教 育 局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突出业绩(500字以内)
|
序号 |
市直县区 |
姓 名 |
单 位 |
学段 |
学科 |
出生年月 |
教龄 |
联系电话 |
初次申报年份 |
2017星级层级 |
2018星级层级 |
理论考核通过情况 |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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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吉林市2019年“星级教师”评选申报汇总表
备注:
1、民办学校在市直县区选项中选择“市直”; 2、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3、单位需要填写学校全称; 4、特教学校在学科选项中选择“特教”;
5、出生年月需要填写年份及月份,例:1970-01; 6、功勋教师在星级教师层级选项中选择“6”;
7、此表格以excel格式文件上传。
附件4
吉林市 星级教师评选身份证复印件汇总表
附件5
吉林市2019年“星级教师”评选
理论考试留存页
考 场 : 考 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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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
小二寸
近期正面 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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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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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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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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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带照片面扫描处(标准为等比例:尺寸为 8.5×5.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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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建立教师荣誉称号退出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长期以来,我市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师德建设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个别获得各种荣誉称号教师违反师德现象仍有发生,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为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师德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对教育“三乱”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吉教师〔2017〕12号)精神,建立我市教师荣誉称号退出机制,现将有要求通知如下。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外,经吉林市教育局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其以教师身份获得的所有相应荣誉称号,并按程序向荣誉评定部门报备。
1.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4.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7.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8.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9.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10.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被取消相关荣誉称号的教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再以相关荣誉做对外宣传,否则,将以官方媒体形式做公开纠正。
吉林市教育局
2017年8月25日
承 诺 书
吉林市星级教师(功勋教师),担负着全市教师示范引领辐射的重任,为了认真履行名优教师职责,我郑重承诺:
1.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不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杜绝一切违反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的不良行为。
2.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掌握先进的教育理论和方法,探索创新,建言献策,著书论说。
3.尊重教育教学规律,严谨从教,坚守教学一线。刻苦钻研,锐意进取,精通专业知识,凝炼教学主张,形成教学风格。
4.勇于担当,带领同行开展课题、课改研究,主动承担各级各类教研培训任务。
5.服从组织安排,发挥名优教师作用,为区域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作出应有贡献。
如违反上述承诺,将自动退出名优教师行列,退回荣誉证书及所得奖金。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市教育局和承诺人各执一份。
承 诺 人:
工作单位:(盖章)
2019年4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