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
辍学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市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吉教联〔2018〕49号)精神,确保我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吉林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辍学情况摸底调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全面自查,不留死角。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所属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面普查,不留死角。各校要认真填报《吉林市中小学生辍学情况汇总表》《吉林市中小学生辍学情况明细表》(统计时间截止至2019年2月28日)。各县(市)区有关学校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汇总及撰写自查报告;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市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直接上报,以上报送内容均要纸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时间截止到2019年3月1日。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及市直属学校上报的信息进行汇总,并形成市级自查报告,上报省教育厅。
二、重点监测,建立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校要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并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把农村、贫困、民族聚居区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居住区等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监测群体。
三、摸清去向,及时劝返。各校要摸清每名辍学学生的去向,建立档案,加强家校联系,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尤其是在教会学校、私塾等非教育机构读书的,要高度重视,及时劝返。要建立劝返复学销号制度,做好登记与报告工作。
四、形成合力,强化责任。各校主动与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对接在校流失学生信息,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辍学。同时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加强学生体育锻炼,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教育的吸引力。
联系人: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张舒婷
联系电话:62032785 邮箱:jlsjjcbs@163.com.
附件: 1.吉林省中小学生辍学情况汇总表
2.吉林省中小学生辍学情况明细表
吉林市教育局
2019年1月21日